推进社区保护地在中国的立法进程

背景

大熊猫走廊带——是大熊猫不同种群交流融合的纽带,它紧系着四川和甘肃700万公顷的大熊猫栖息地;

金丝猴走廊带——是金丝猴不同种群沟通和交流的重要通道,它包含了云南和西藏15万公顷的高山区域;

丰富的物种景观区域——为人类以及动物提供了生活栖息场所,它涵盖了青海、四川、西藏、云南5770万公顷的面积,包括湄公河、怒江、长江、雅鲁藏布江的上游区域。

它们是西南山地热点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万千生命提供了繁衍生息的场所,并孕育出了西南山地独特的生物和文化多样性。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17个聚居于此地,享受着大自然的馈赠。然而,社会发展的快速步伐却导致了这里的森林退化、湿地枯竭、淡水污染……

为了解决上述西南山地热点区域所面临的问题,关键生态系统合作基金和保护国际基金会一起,以社区保护地(CCA)/协议保护(CSP)生态系统有偿服务(PES)的方式在中国展开了点对点的保护项目。2006年,保护国际基金会将协议保护项目引入到中国西南山地热点区域,并在5年时间里,在青海、四川、西藏和云南等地支持建立了18个社区保护地。这些项目通过促成社区和政府签订保护协议来开展保护行动,明确了当地社区在自然保护中的角色,增加了当地居民的收益,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与社区的沟通,完成了对当地生态系统的保护。

目前协议保护的理念已经被各级政府所认同,但还未进入到中国的法律法规体系。

目标

总结以往在协议保护和生态系统有偿服务项目中的经验,完善项目理念,推动协议保护与中国法律法规体系的融合。

我们的行动

  • 项目考察与案例研究

    组织合作伙伴通过实地参观,考察四川、青海和云南的社区保护地项目,学习并了解社区保护地和协议保护的理念;

  • 召开研讨会

    举办有关社区保护地和协议保护立法研讨会,分享项目经验与成果,提倡将社区保护地纳入国家法律下保护地类型的一种; 组织关于生态系统有偿服务的立法研讨会,介绍PES示范项目并推动其与社区保护地一同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建立社区保护地政策的工具;

  • 创新探索

    基于生态系统有偿服务,在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下,探索可持续的资金机制以推动社区保护地的发展,实现利益共享。

我们的成果

  • 向四川省常务委员会提交《关于加快四川省社区保护地建设的思考与建议》,并在由四川省政府主管主办,省政府办公厅编的《四川三农文集》(2014)上发表,为四川省委政府制定全省“三农”发展战略提供参考。
  • 《云南省湿地保护条列》中加入了社区保护地内容,倡导有关人民政府采用社区保护地的方式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该条例于2013年9月25日的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队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在全国率先采用社区保护地的形式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并在2013年下发了贯穿社区保护地理念的《阿坝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 召开超过15次以社区保护地、生态系统有偿服务为主题的研讨会及考察,涵盖国家林业局、环境保护部、青海省林业厅、青海省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四川省农村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林业厅、昆明市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协会(简称WCS)、大自然保护协会(简称TNC)、世界自然基金会(简称WWF)、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等相关政府单位和国际国内非盈利组织,加大了社区保护地的传播深度与广度。